注意:孕产期申请劳动仲裁前必须做好这三个准

摘 要

  孕产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不少劳动者一直到庭审时对相关证据及诉求准备不足的情况。究其原因在于此类劳动者往往因某单一事项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而劳动

孕产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不少劳动者一直到庭审时对相关证据及诉求准备不足的情况。究其原因在于此类劳动者往往因某单一事项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往往仅围绕劳动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及相关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问题提出大概的诉求。但是在诉求的广度及诉求数额计算方面却经常存在错误。那么一个孕产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提起劳动仲裁之前,应在哪些方面做好准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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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清案件事实要点

所谓的准备这里包括证据准备和法律依据方面的准备。但这两项准备都必须围绕涉案事实而展开搜集和检索。在厘清了事实要点后,劳动者要准备的证据也就明确了。下面我们就来聊一下孕产期劳动者应当梳理的事实要点。

孕产期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所涉及的事实要点包括: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2.入职时间;3.工资数额及工资结构;4.工作岗位;5.产假期限及产假工资或生育补贴的支付情况;6.月度工资、加班及加班工资的支付情况;7.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及原因(如果有);8.劳动合同变更的时间及原因(如果有,包括工作岗位的变更过程、工资的变更过程等劳动条件的变更事项);8.高温补贴的支付情况;9.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资的支付情况;9.社保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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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根据上述事实要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列出自己的实际情况。劳动者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时检索相应法律规定寻找相应的法律依据确定用人单位在该事实状态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即便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自己的劳动争议案件,也要尽可能先自行完成事实要点的梳理工作。因为一方面,代理律师是根据劳动者的诉求来追溯事实要点及并开展相应证据的搜集的。如果劳动者自己未说清案件所涉及的各类重要事实,代理律师很可能在业务开展中因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而对某项问题有所疏忽,甚至可能因此导致劳动者重大权益方面的损失,甚至导致劳动者可能发生败诉。

例如,有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的变动情况未向代理律师阐明具体过程,仅向代理律师说明了用人单位通知其变更工作岗位。然后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然而庭审时,用人单位拿出了劳动者签字的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岗位变更确认书。代理律师无论如何辩解也无法掩盖劳动者已经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事实。而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中关于不得因女职工生育后而对其任意调整工作岗位的保护性规定均将因劳动者的主动同意而无法再对劳动者起到保护作用。

一、 做好证据搜集和法律检索

所有的案件事实劳动者都不要持想当然的态度去认识。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任何无证据证明的事实都不是真正的法律事实。劳动者不要寄希望于用人单位能够在庭审时自愿承认某些事实,也不要完全寄希望于通过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让用人单位完成相应举证。

劳动法及相关程序法虽然对用人单位关于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事实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如果有能力举证证明相关事实的,还是要积极主动的自行举证。因为这里面还涉及用人单位所举证据是否与事实相符,自己的证据是否更能证明涉案事实的问题等。其次即便劳动者委托了专业律师,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很多证据还是需要劳动者自行搜集才能获取,只不过相关证据的取证方向和梳理工作由律师来完成罢了。

至于法律检索问题,是劳动者在无代理律师的情况下自行完成的。劳动者不仅要关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律的规定,同时还要特别关注当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孕产期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劳动者要特别注意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会议纪要、裁判观点可能对案件认定结果的影响。

三、安排好劳动争议期的工作和生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能会导致劳动者一段时间内无正常收入。尤其对于孕产期劳动者而言,更要在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之前合理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尽可能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中将案件对自己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qyang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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