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末年,成都刺史、西川节度使王国瑛为避黄巢之乱,率领家人避居抚州临川。黄巢追兵追到抚州,王国瑛又率领族人避居吉州。王国瑛后人在吉州繁衍生息,成了江西吉安一个人丁兴旺的大家族。
王某不才,乃是国瑛公三十七世孙。国瑛公后人向来有敬祖尊宗的优良传统,每逢盛世必营造祠堂,修撰族谱。国瑛公后人在历史上9次修撰族谱,谱系脉络十分清晰。前几年,国瑛公后人第10次修撰族谱。
图为国瑛亭,拍摄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泽泉王家村。
分居到湖南、湖北、福建等地的王氏国瑛公后人,纷纷回到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岭南村认祖归宗。宗亲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使得十修族谱工程得以顺利完成。十修族谱工作有个小插曲,永丰县某镇某村的宗亲,因故没有来修族谱。为了照顾宗亲的面子,我就不说是哪个村的宗亲了。
外省的宗亲都不远千里回来修谱,本县的宗亲却没来。王某出于好奇心,特意去问了该村宗亲。有宗亲对我说:“家族里面的长辈,不让同姓结婚所生的孩子上族谱。这事闹得很不愉快,所以没有去岭南村参与十修族谱的事情。你对历史文化比较了解,不如写篇文章评论一下这件事情。”
图为王氏大祠,拍摄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藤田镇岭南村。
中华民族蛮荒初化之时,便有了同姓不得通婚的道德规范。集唐高祖《武德律》、唐太宗《贞观律》、唐高宗《永徽律》大成于一身的《唐律疏议》,第一次以成文法的形式,严禁同姓通婚。《唐律疏议》还规定,如果通婚时出现不知道女方姓氏的情况,要先占卜。占卜出男女双方不同姓,才可以喜结连理。
《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它在中国法学史上的地位,相当于《罗马法》在西方法学史上的地位。此后的历朝历代的律法,基本上是在《唐律疏议》的基础上修修改改而成。《唐律疏议》严禁同姓通婚的法条,被历史上所有的封建王朝沿用。
图为启明公祠,拍摄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藤田镇岭南村。
清朝寿终正寝之后,禁止同姓通婚的律法作废。此后的岁月里,虽然在法律上没有禁止同姓通婚的条款,但是在民间依然有禁止同姓结婚的传统观念。30年前,我们永丰县的人同姓结婚,依然会被乡亲们指指点点。那个时候,大部分家族都有不许同姓结婚所生的孩子上族谱的规矩。
随着大量的人外出打工、经商、就学,人们接触了外面的世界,许多约定俗成的传统,逐渐被废弃。现在的同姓之人结婚,乡亲们不会再指指点点。随着人们观念的逐渐开放,同姓结婚的人越来越多。许多宗族也与时俱进,摒弃了不让同姓结婚所出的孩子上族谱的习俗。
图为王氏宗祠,拍摄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万崇镇坪背村。
古时候车马慢,人们社交范围窄,嫁到50华里之外都算远嫁。当时的人如果允许同姓结婚,非常容易出现同族近亲结婚的情况,不利于优生优育。如今的社交范围大,没有出省都不算远嫁。即便是同姓结婚,也不容易出现近亲结婚的情况。
现在的法律,已经废除了严禁同姓结婚的条文。如今的同姓结婚,也很难出现近亲结婚的情况。活在当下的人们,同姓结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现在的家族长辈们,不应该用封建时代留下的规矩,去约束宗亲同姓结婚。
图为王氏魁元第,拍摄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藤田镇岭南村。
在我看来:“大清早就亡了,辫子早就剪了。禁止同姓结婚所生的孩子上族谱,是封建时代留下的规矩。现在的人应该与时俱进,大大方方让这样的孩子上族谱。否则的话,就是跟不上时代,就是食古不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