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家庭的含义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以情感为纽带,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家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夫一妻制构成的社会单元,是满足经济合作的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位,它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其主要功能是:儿童社会化及供养老人。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它不具有狭义家庭的功能及居住关系。
我们这里主要研究的是狭义的家庭,但由于有的情绪暴力化产生与家族之间,所以也需研究广义的家庭。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本文指的是狭义的家庭。
(一)亲情关系:由婚姻、血缘及收养形成的,这三种原因形成的亲情关系,其亲情内涵不同:婚姻关系形成的亲情,是以婚姻的存在为前提,亲情关系内涵主要是爱情与性爱。血缘关系形成的亲情关系是因人类延生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如子女和父母、兄弟姊妹等,它是一种天然的亲情关系,是一种永久的亲情,这种情感不仅有天然产生的,还有后天一起共同生活形成的。收养形成的亲情:是依法或虽然有的没有依法但约定俗成的亲情关系,这种亲情主要是依靠法律或彼此信用或民俗保护,其情感主要是人们后天生活一起形成的。
三种亲情关系的特点是:血缘亲情具有天然性、永久性;完美婚姻亲情不仅具有永久性,而且具有其它二种亲情不可替代性的爱情与性爱;收养关系形成的亲情,很多情况下,后天形成的情感胜过先天的情感。
(二)生存关系。主要由经济关系、抚养赡养、精神依赖构成,由此产生深厚的、复杂的情感,也将产生复杂而众多的心理。
(三)法律关系。如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这里的亲属关系不仅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缘维系的 亲属关系,还包括依法律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兄弟姐妹关系等。
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认为具有 配偶关系的男性对女性的施暴。当然,这在家庭暴力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事实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包括老人、儿童以及女性对男性的施暴,这也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
家庭暴力不仅有热暴力,还有冷暴力;一般男性实施的是热暴力,而女性实施的是冷暴力。
二、 家庭心理效应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影响家庭心理特征主要有二种关系:一是亲情关系,二是生存关系。其总的心理效应:亲情和生存关系越紧密,越容易发生情绪化。
(一)家庭主要心理特征:
亲情具有多种性,即亲情有多种形式,主要有血亲、姻亲、收养亲,还有广义亲情即家族亲,每种亲情的内涵、功能不同,并且其亲情情感程度不一。
1、血亲是一种天然的亲情,具有永久性,它不会因婚姻的变化而改变消失,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从而均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是与自己同一血缘的亲属;而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旁系血亲。
2、姻亲是由婚姻形成的,即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是血亲和家族亲的起因,或起点。它有情爱性爱,更有共同的经济利益捆绑在一起,因此虽然不是天然性,但在现代观念中,有时胜于血亲,民间说,少老的夫妻,老来的伴,亲身的儿女顶不了半路夫妻,说明了姻亲的至亲性和姻亲在人生的作用,人们年老了,往往陪伴的是夫妻,而不是儿女。
姻亲具有三种关系:一是性爱,它遵循快乐原则;二是爱情,它遵循精神原则;三是家庭,它遵循现实原则。一般说,恋爱期,特别是青年人,往往把性爱和爱情看得比较重;三种关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成家后,特别是家庭后期,家庭对姻亲影响较大,因为快乐与精神往往被柴米油盐等现实问题不堪一击。
3、收养亲,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
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
4、家族亲,也是广义家庭亲情,或叫家族亲,它是由傍系亲属派生的亲情关系。
(二)亲情度心理效应
1、直系亲亲情度高于傍系亲亲情度,这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动物本能,动物对自己直接生产或间接生产(即由自己直接生产动物再生产)的下一代(或再下一代)具有最亲情、最至爱和保护本能。二是后天的情感,后代出生后与自己长期共同生活所产生的情感。三是共同的经济的、抚养和被抚养的权利与义务导致的难以或不可分割的利益与情感关系。
2、血亲与姻亲亲情度关系,在传统观念中,血亲亲情度高于姻亲,因为在生产力落后社会,交通信息不发达,人们生存往往在一个狭小的空间,有的甚至几代人,直系和傍系都住居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血亲的生存和发展与家族内成员相互依存、相互帮助的关联度很大,特别是世袭制、宗族观等心理,由此派生出较强的家族观念,因此,在传统观念中血亲亲情度高于姻亲亲情度,俗语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便是佐证。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信息与交通的发达,人们生存空间日益扩大,像过去几代人生活在一起现象基本或很少了,大部分是父母与子女,最多三代人居住在一起,人们的生存方式和途径也很多,血亲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帮助关联关系减弱,情感交流也减少,特别是由姻亲关系派生出来的经济、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增强利益与情感关系难以和不可分离性,导致了姻亲亲情度高于血亲亲情度。但是,有时血亲和姻亲也存在矛盾,如兄弟姊妹之间利益与自己家庭利益存在矛盾时,当事人往往不仅心理矛盾,为避免矛盾隐瞒配偶处理利益关系。
3、直系亲情内亲情度分析:直系亲情内主要是子女、父母和祖父母,一般说,三代以上,亲情度就很弱了,主要是一般没有相互抚养和被抚养关系,或赡养和被赡养,也没有共同生活经历,其人生观,价值观,所受时代影响,导致三代以上代沟很深等原因所致。三代以内直系亲情,正常情况下二代亲情度高于三代亲情度,但也有隔代亲情形,特别是三代中相互生活在一起,抚养和被抚养,或赡养和被赡养经历都有可能使三代亲亲情度高于二代亲情度。
4、收养关系亲情度分析。收养关系亲情度主要是后天共同生活在一起产生情感和相互的抚养和被抚养或赡养和被赡养形成的,这种亲情度虽然不是天然的,但往往高于血亲。
5、姻亲亲情度。姻亲是以爱情和物质条件为基础的,没有爱情和物质基础的姻亲亲情度低于有爱情和物质基础的姻亲,没有共同小孩的姻亲低于有共同小孩姻亲,在姻亲共同利益情形下,姻亲亲情度往往高于其它亲情度。
6、亲情与利益关系。没有绝对的关系,只有绝对的利益。也就是说,任何亲情是在一定情形下遵循上述亲情关系,但是一旦利益大到一定程度时,任何亲情不堪一击。现实中,家庭成员之间,为了房产争夺,兄弟姊妹、子女父母、夫妻之间轻者闹翻脸,重者诉诸于法律,甚至发生暴力事件等等。当然,上述亲情关系不一样,其亲情关系承受的利益程度不一样,一般说,亲情度高的承受的利益程度大些,如父母可以付出利益比兄弟姊妹要大得多,兄弟姊妹又比其它傍系亲又要大。
(三)家庭心理结构的矛盾性。家庭内部成员之间既有亲情产生的较强亲爱、亲近、依赖、慰藉等心理,但现实生活中因各种利益、家庭琐事所产生的矛盾带来的彼此怨恨、排斥、责怪等心理,二种心理的互相矛盾,便是家庭心理结构的矛盾性。这种矛盾性是家庭情绪暴力化的潜在风险。
家庭成员间总担心其他成员不好,又怕比自己好。主要一是亲情上的牵挂,由于亲情,人的本能导致家庭成员总担心其他家庭成员过得不好,往往尽力通过经济、体力、脑力及社会能力等不计报酬的去帮助他,尽力让其过得好。二是也正因为是亲情关系,又很容易产生利益上的不平衡心理,一旦其他家庭成员比自己搞得好,往往容易产生嫉妒、仇恨心理。比如前几年有一个妹妹将自己哥哥的儿子眼睛搞瞎,就因为自己生的是女儿,自己父母喜欢哥哥的儿子,对哥哥的儿子比对自己女儿好,而产生嫉妒仇恨心理。。
(四)家庭内性问题。一般说,由于传统观念,家庭内性问题都符合伦理道德,但是因溺爱、成员间情感的变异及住居条件等原因,可能导致如下问题:一是过度亲昵,如女儿或儿子已到青春期还与父亲或母亲同床睡觉;二是亲情变异,妹妹与姐夫、兄嫂等家庭内异性中亲近过度或有超常行为;三是重组家庭,继父与继女之间自愿或被迫发生不伦行为;四是误解,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产生有误解其他家庭成员有伦理道德问题,有时即使没有伦理道德问题,只要有这种误解,叫做黄泥巴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这些都可能引起其他家庭成员的不满、甚至情绪暴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