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制度就是:一个社会中所有那些足以使个体遵从之的关于性的一切规定。它既包括整个法律体系,也包括风俗习惯,还包括那些已经被内化了的“良心”。
那么,一个社会的性制度究竟是如何被建立起来的呢?人文社会科学的几乎所有学科,每个学科之内的几乎所有学派,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当代中国人影响最大的主要有: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发展学说、普世价值的人权学说、经济学的利益驱使学说、女性主义的男权中心学说,以及社会学里的所有学说。
在林林总总的学说的背后,其实都矗立着一个假设:人类是出于明确或者含糊的理性,才构建出社会制度的大厦。
可是,对于“全性”这样一种身心融合的现象来说,理性真有那么大的比重吗?人们在构建“性制度”之时,就没有强烈的感受、冲动和激情吗?否则,怎么会有人提出“万恶淫为首”(比杀人还要罪恶)这样违反基本理性与现实利益的制度设计呢?这,来源于笔者所命名的“情感动力”,就是推动人们去制定某种社会制度的非理性的、往往并未涉及直接利益的那些心理感受与情绪发泄的需求。性方面的种种道德义愤就是最实际的例子,而且往往强于任何其他方面的情绪,就好像激情杀人总是多于预谋杀人一样。
当然,情感动力并不排除任何其他原因的存在。笔者只不过是希望拓展视野,争取一览无余。
情感动力首先需要有一个能源。它最可能来自“良心”,就是人们误以为是自己自觉积累和主动选择的那些道德倾向。例如有的人一说到青少年的性行为,第一反应就是而且永远是“救救孩子”。
情感动力还需要有一个靶标,最佳选择就是把某些现象加以“危害化”甚至“致命化”。例如,尽管并不总是造成悲剧,但是总有人非要把“小三”(“第三者”)夸张为灭顶之灾。
情感动力需要一个合理化的假设,以便为自己获得正当性。例如“亲情自卫”,其实就是假设亲情是所有人最珍视的情感,因此直接挑动它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道德义愤。
由此,情感动力也就需要划定和加固一个“自卫圈”,就是通常所说的“道德底线”。它可以是纯粹精神的,也可以是身体的或者行为的。例如,中国目前的年轻男女在城市生活的人际交往中,都会意识到双方存在一个“性的安全距离”或者“不可触碰的部位”。
可是这仍然不够,情感动力还需要一种转变策略,以便在面临困境的时候及时地迂回进攻。这方面最典型的实例就是:在某些社会势力主导下的预防艾滋病的运动中,一旦直接宣传禁欲主义不灵了,就马上祭起“健康”或者“卫生”的战旗,而且往往得以瞒天过海。
最后,情感动力还需要具有自我激励的机制。这方面最常见的就是筑起封闭的信息循环系统,远离现实,闭目塞听,煽情压倒一切。中国人应该很熟悉这种做法,就是文革中的“洗脑”和时下的“传销培训”的那一套。
情感动力绝对不会仅仅满足于亲情劝告或者街谈巷议的程度,它必然直接或者间接地、或明或暗地、或强或弱地作用于一个社会的性制度的构建。即使是在一人一票的民主社会中,即使是对于那些极度宽松的性制度而言,情感动力也仍然是其主要来源之一。
情感动力绝对不会仅仅满足于亲情劝告或者街谈巷议的程度,它必然直接或者间接地、或明或暗地、或强或弱地作用于一个社会的性制度的构建。即使是在一人一票的民主社会中,即使是对于那些极度宽松的性制度而言,情感动力也仍然是其主要来源之一。
其一,禁止一切色情品,而且拒不实行成年人的分级制。这里面没有道理可讲,就是出于对“黄”的道德愤怒,哪怕由此带来了警察夜闯民宅去抓“夫妻看黄”的恶劣案例,也依然故我。
其二,反“小三”、反“二奶”本人。尽管这种活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但是已经作为社会的主流现实,成为性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尽管其主张者中也不乏讲理之人,但是主要成员却仍然出于各种激烈情绪的驱使,例如恐惧“妻离子散”、仇恨“夺人所爱”、嫉妒“以貌诱人”、鄙视“乘虚而入”、厌恶“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还有因为“白头偕老”的理想破灭而痛不欲生,等等,不一而足。
当然,情感动力也不完全是负面的。近年来中国民众中方兴未艾的同情“小姐”、宽容“同志”等潮流,也主要是来自于各种美好与善良的情感,而且随着其日益强烈,终有一天也会构建出性制度的改革。
最近这些年来,社会上对于中国人的性之变出现了很大的恐慌,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恐慌的人们常常夸大事实,觉得中国已经乱套了,甚至是一塌糊涂了,因此也就夸大了性之变对于自己的威胁。
第二,恐慌的人们往往把对社会生活其他方面的不满,转移到或者集中到性的方面,把性作为宣泄口。
第三,大众传媒总是倾向于炒作各种与性相关的热点,总是倾向于按照传统道德来导向。尤其是互联网所提供的空前广阔的言论空间,使得人们获知了大量极端情况与特殊见解。这就至少在一部分人中,放大了性的恐慌。
但是恐慌的最深刻的原因,还是来自人们在推理中不知不觉地出现了逻辑的错误,例如很多人之所以反对非主流的、边缘的或处于少数地位的性关系与性行为,是因为这样的理由:如果人人都这样做,那么世界岂不是要崩溃了?
这种“无限制的推理”,违背了“假设不能作为推理的前提”这个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中国古代有这样一个寓言:张三拿着一个鸡蛋走在街上,李四把鸡蛋撞掉了。张三要求李四赔他一百两银子,理由是:这个鸡蛋可以孵出鸡,鸡又可以下蛋,蛋又可以孵出鸡。如此循环往复,要你一百两银子真的不算多。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知道这非常荒谬,却很少知道,张三的错误在于:他的这个鸡蛋可以孵出鸡,这仅仅是一种假设,还没有成为现实,因此他后面的一切推理就都是错误的、不能成立的。换言之,每一步推理都必须建立在事实已经发生的基础之上,而不能仅仅根据“如果”来推导出结论。
可是在中国,只要涉及性,尤其是那些非主流的性,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在说:“如果人人都这样做,那么就会如何如何。”其中的谬误就在于:“人人都这样做”本身就仅仅是一个假设,实际上绝对不会出现,这才是事实,才是推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就会如何如何”这个结论,根本就是臆造。
【本文节选自《性之变:21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作者:潘绥铭,黄盈盈,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