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背景
为进一步实施佛山特色人才品牌工程,扩大招才引智、英才汇聚的城市影响力,营造全市爱才重才的浓厚氛围,佛山市委组织部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佛山市人才计划名称和宣传口号。
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2日。
征集内容
1.人才计划名称。凸显佛山城市形象、人文精神、产业特点,名称既要简练规范又要寓意深远,一般为“XX计划”,比如“有为英才计划”等。
2.人才宣传口号。宣传口号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体现佛山重视人才、关心人才、尊重人才的丰富内涵,字数控制在12字以内。
奖项设置
1.人才计划名称
入选作品:1件,予以投稿者3000元现金奖励(税前)。
入围作品:2件,予以投稿者1500元现金奖励(税前)。
2.人才宣传口号
入选作品:1件,予以投稿者5000元现金奖励(税前)。
入围作品:2件,予以投稿者2000元现金奖励(税前)。
每个项目另设人气奖作品1件,予以投稿者1000元现金奖励(税前)。人气奖作品奖励与入选作品或入围作品奖励可重复发放。
评选方式
1.初步甄选。征集方组织人员将征集到的参选作品进行初步甄选,筛选出一定数量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
2.网络投票。甄选一定数量的作品在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开设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3.结果确定和公布。征集方综合网上投票结果,研究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在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征作品应附以内涵注释或理念说明(300字以内)。
3.应征作品须明显区别于周边地区的相关名称、口号,基调积极向上,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内容和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不得剽窃、模仿他人设计,一经发现,将取消应征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全额追回。如因投稿涉及侵犯第三人权益,由此导致的法律、民事责任以及一切不良后果概由投稿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
5.应征作品如经采用,则视为投稿者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投稿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活动主办方对入选、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对入选、入围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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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时间:每月第一至三周的周二下午
心理服务时间:每月第二周的周一下午
服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二座通济楼七楼
温馨提示:法律服务及心理服务均需提前预约。04:25
来源:市人才办、佛山先锋
编辑:岑梓铧
审校:罗文婷、李敏贤、蒙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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