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凌晨台州高速交警接到一名女子报警求助,该女子称其驾驶车辆行驶到沈海高速水洋枢纽路段,突然身心憔悴,情绪失控,无法控制自己,不敢再继续驾驶车辆,希望民警前来帮助。
接到警情,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当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1时35分左右,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吉利小型客车停在宁波方向水洋枢纽硬路肩内,车内驾驶室一名女子正在哭泣,情绪已经失控,继续驾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好在女子已经将车靠边停下。
民警代警官赶紧上前安抚女子,让其深呼吸,放缓激动、失控的情绪。女子看到民警到来之后,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跟民警诉说情绪失控的原因。据了解,女子姓郭(化名),安徽淮北人,目前在泽国生活,当天晚上因家庭琐事和老公发生争吵,一气之下便独自开车准备回淮北老家。她从台州南上了高速,开了20公里后,就出现了之前的一幕。
民警将情况向指挥中心进行报告后,考虑到安全,决定将女子的车辆代为驾驶转移到台州南出口。民警进行耐心劝说,安抚其心情,劝其暂时先不要盲目回老家,民警让女子坐到副驾驶室,由民警代驾将车辆开到台州南出口。
期间民警也一路与郭某进行沟通,不停地进行细心开导,要想办法解决眼前的问题,缓解其情绪。2时10分,民警终于将女子送到台州南出口,与事先联系好的110进行交接处理,随后由110民警将其安全送回泽国家中。
为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前应调整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做足相应的准备,尽量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上路驾驶,要杜绝情绪激动,未做好身心准备时单独上路驾驶。行车途中如遇突发情况要冷静处置,遇不适合驾车时应及时靠边,向高速交警12122报警台及时寻求救援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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