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很强调孝道,《论语》中记载:“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有余力则以学文。”孝是所有关系的基础,是人之根本。先秦时期所谈的孝道,更多的是站在人之常情视角下的自然情感,不是单方面的要求,当代一味强调要对父母充满感恩之情,报答养育之恩成了衡量孝道的标杆,这是不正确的。
《孝经》开篇就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体来自于父母,要养护好身体,“孝之始”并没有报恩的思想,善待自己才是“孝之始”,可以看作最好的孝。到了汉朝,由于“三纲五常”的出现,有了“移孝作忠”的讲法,忠孝由对等关系开始转向绝对的服从关系。有了“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也就有了“父叫子死,子不可不死”,孝道思想慢慢就扭曲变形了,与先秦儒家的孝道观大相径庭。
孔子曾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作为子女,如果看到父母有过错,是可以劝告的,如果不听,该尊敬还是尊敬,等到合适的时机,再去劝告。为人父母者不是不会犯错,有了错,做子女的也可以提出来加以劝告,不是说父母就能够说一不二了,不论对不对子女都不能提反对意见,这是不对的。
《荀子》中记载的一件事,更能看出孔子的孝道观:
有一次鲁国国君问了孔子一个问题:“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乎?”就是说,儿子听从父亲的命令,是不是就是孝了?臣子服从国君的命令,是不是就可以称得上忠了?孔子当时并没有回答,而是在回来后跟子贡讲了,他说:“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忠。”孔子的观点很明确,一味地听从和服从,不代表孝和忠,还要看看具体是什么事,通过分析判断是非之后再来决定是不是要服从。如果不合符道义的事而遵从了,那就是盲从,就是“愚忠愚孝”。
在《孝经》里孔子说的更明白:“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出现了不合乎道义的事,作为儿子不敢与父亲争,作为臣子不敢与国君争。不但不争,还去服从,这怎么可以称得上是孝呢?从孔子的这段表述能够证明,儒家认为道义才是孝道的第一原则,荀子直接总结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这才是儒家的孝道观。
从汉朝开始,出于为皇权服务的考量,儒家的很多思想开始慢慢变味,忠孝思想从一般意义上的相互负责关系,逐渐转向了绝对服从的上下关系,这必然导致“愚忠愚孝”的发生。《二十四孝》很多极端的典故,例如“郭巨埋子”等,都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不但不适合当下的社会,即便在古代也是有很多异议的。
当下提倡孝道,应该回归孝的本源,父母子女之间的情感是自然而然的,不应该赋予太多强加的东西,比如报恩、顺从等单方面的要求,就具有道德绑架的色彩,不但让人反感,也非常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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