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男子为发泄情绪酒后纵火,已被刑事拘留

摘 要

  嫌疑人指认现场。 3月15日,衡水武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细致摸排,成功抓获一名故意放火烧毁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郭某。 2020年6月28日,武强县刑侦大队接到报警,一村民邵某的


嫌疑人指认现场。

3月15日,衡水武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细致摸排,成功抓获一名故意放火烧毁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郭某。

2020年6月28日,武强县刑侦大队接到报警,一村民邵某的闲置院内起火,屋内物品被烧毁。该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刑侦大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专案民警对案发现场及周围进行细致勘察,以确定起火原因、寻找案件线索。案件侦办过程中,村内再次发生2起作案手法相似的案件。专案民警夜以继日持续攻坚,一方面认真分析每起案件的发案时间和发案特点,同时以每起案发现场为中心,对可疑人员展开细致摸排走访。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2021年3月15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如实供述了其为发泄个人情绪,自去年5月份先后6次酒后进入村内闲置院落、大棚放火烧毁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燕赵晚报)

qyang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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