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学史上,《诗经》和《楚辞》开创了现实主义文学与浪漫主义抒情文学的先河,在《诗经》中仅《陈风·宛丘》中有一“情”字,而“心”却168个,而在屈原的《离骚》与《九章》中“情”字出现的频率很高,并是屈原自己主观情感的激发,即“发愤抒情”。
对情感的认识在我国最早的是“物感说”,也即是“情因物感”,感物生情。认为“感”是“情”的动因,“情”是“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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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诗经·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ráng)。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用现代话说就是:“野地有草爬长蔓,露水珠儿一片片。有个人儿长得好,双目清明美容颜。今日良辰喜相会,我心满意,又喜欢! 野地有草爬长蔓,露水珠儿一团团,有个人儿长得好,清明双目美容颜。今日吉辰喜相会,与你同心结良缘!”
因路遇见女子见其娇美而生感,“清扬婉兮”向我们传达了那种美的感受;感而后动情,先是男方“适我愿”经过一番“憧憧往来,朋从尔恩”终于情投意合两相欢。
由此可见,古人认为的“情”是“感”的结果,所以要了解“情”,我们必要先了解“感”。
在《诗经》中“感”字只出现过一次,见于《召南·野有死麇》最后一节:“舒而脱脱兮,无感我蜕兮,无使尨(máng多毛的狗)也吠!”《毛传》释“感”为“动也”(读如hàn憾),是一种外部动作,女子对他的情郎说:你慢一点,轻一点,不要鲁莽地动我的围裙,不要惹得狗叫。那时的“感”还不是人之心理体验,可能是“咸”下加“心”之后才成为一种心理活动。《说文解字》释“感”为“动人心也,从心咸声”。也即是感从当初的外部动作到“人心”,已经成为人之内心体验,并且“感”与“情”也被联系起来运用。王弼在《周易注》中说:“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感也”也指出,情之产生是因为见了让自己所动之人或物。
但是如何“感”才产生情呢?是不是说只要是“感”均能产生情呢?我们可以从《易经》“咸”卦来看,因为“咸”训为“感”,而“感”即感应。“咸”的卦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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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为“艮”(象征山,又为少男),上为“兑”(象征泽,又为少女)。山,少男为刚,是阳;泽,女是柔是阴。而阳者升阴者降,所以咸“上阴下阳”,则下者上升,上者下降,于是“二气感应以相与”。这就是感应,这种感应的结果及过程本身在《易经》被认为是吉。由此可见,感应不是一方对另一方,也不是一方强迫另一方,而是双方各以自身性情相互融合、交汇而致,而情就是这一感应的结果,也是这一感应的内心体验。(参见陈良运著《中国诗学体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1992年7月第一版,1998年9月第二次印刷)
因此“情感”合为一起,与“感情”在现代汉语中的意思常被认为是差不多的,可以互用,但从上看来,两侧重点不同。如果以今人的眼光看“情感”即是“情之所感”,侧重的是情之所由生的“感”,这要从感之对象来看,因此对情之对象就较为重视,而因对其有所感而生情的对象也因其是情之源而受到重视;但是“感情”侧重的是“感所生的情”,也即是对感之对象所感的拥有情的人的情本身,因此是从情者自身的情而言的。所以“情感”与“感情”应用有不同的场合。
“我很爱你,你不要离开我好吗?”与“你真是对我太好了,我很喜欢你。”这两句话的侧重点就不同。
“我很爱你,你不要离开我好吗?”这一句话是感情的角度来说的,诉说的是言者自身的对对方的情感,并且为了情而不让对方离开,更侧重的是言者自身的感情需要。
“你真是对我太好了,我很喜欢你。”这一句话是“情感”的角度来说的,诉说的是言者对对方有情的原因是对方对自己好,让自己有“感”所以侧重的是情之感。
当然这两句还包含判断、认识等内容,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然而这种区别只有在语言的序己定(即语序)时才存在,在语言产生的早期是单音节字词,并且词语之间的位置不是固定的,包括字的左右或上下两部分也不是固定的,换句话说左也可以放在右,而右也可以为左,虽形上有变,但还是一个字,一个意思。所以那时是组合,而不是组合里的不同排列,因此在起初“情感”与“感情”意思是一致的,都是个整体,包括“开端(即情之所由)”、“过程(感应)”和“结果(情之产生)”这三个部分。这里面“原因、方式”也包含在内了,是独特的体验。
“物感说”从整体上提示了情之所由生的原因,强调的是“感物”忽略的是情者自身的因素,但是由于是顺应双方之情,是双方自身特点“感应”的结果,所以也等于是告诉我们情者自身也很重要了,否则怎能感应呢?
而今天人们皆言“得一知己足矣!”虽然对知己的认识和理解都不相同,言人人殊,各如其面,但是知己之间的“默契”与“心灵的内在信任、理解与支持”却是共同的需求,而要达到此目标,双方的“感应”就相当重要。换句话来说,今人知己难求的感慨之所以频发是因为缺乏“感应”,而达不到“感应”就无法知“心”,不知其心,如何能成为对方的“知己”呢?
或许你也有过这样的经历:
对某个人非常关注,很在意对方心情如何。看到对方笑、开心,自己也莫名的开心,相反见到对方忧郁自己心里也莫名的伤感、沉痛起来,恨不得自己替之承受,也不愿让其再伤心下去。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我们只要听脚步声就知道是对方,而这时的脚步声不是响在耳朵里,而是心里。见了对方的面不需要言语,只要注视对方就知道对方要说什么,心情如何,有时自己内心千言万语或者是很多不满都想对对方说,但是真正见到对方了,自己反而什么都忘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并且心里的体会也与之前不同,……。
这就是心之感应,是自己的心对对方的心的感应,这是因我感于对方而产生的情,但是这并不代表对方对自己也有感应呀,因为对方未必对自己有感呀,如果不是双方都有感应,则不算是圆满的情。
但是,今日所普遍认为的情与此不同,因更多是缺乏“感应”之“情”,因此它是个人需要的扩大与对对方的占有与征服。
因为有“感应”,心能相通就会感受到对方所遭受的和经历的东西,就会想到自己应为对方做些什么才能让对方更开心、快乐,只有这样自己也才能更开心,否则自己就会沉郁。它不会产生我们今天所普言的“我对你如何如何,你应该如何如何对我”等等的言行。
感物生情而并非是要占有物,而是因对物有情才更爱护物,才让物因其自身特点更好的成长。
情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因此没有相同或相似的体验的人是很难真正体会情之独特内涵的。因为情是心之“感应”后的体验,但是这种体验虽明明确确是自己的体验,可由于是自己的心已成了对方的心在体验,所体验到的已并非仅仅是个人的体验了,也无法用语言分开这种己心与彼心的合二为一而描述这种体验。当我说自己的体验对我是在说对方的心,当我说对方的时候,我的心已在沉痛或欢快。
这种情感如何能言说呢?这种混合而清晰的体验及感觉又如何用语言表达呢?
唯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最恰当了。
想起了《大话西游之仙履奇缘》里面至尊宝与菩提老祖的关于爱需不需要理由的对话:
“爱不需要理由吗?”至尊宝问。
“难道爱需要理由吗?”菩提老祖反问。
“不需要吗?”
“需要吗?”
这是菩提老祖根据至尊宝呼喊人的名字的次数的多少告诉至尊宝至尊宝爱的是紫侠仙子而不是白晶晶时,至尊宝不相信(因为他一直爱的是白晶晶,且回到500年前也是为了找白晶晶,而对紫侠仙子,他一直都是闹着玩的,没当真,所以他不相信菩提老祖所说的话)让菩提老祖告诉他一个他爱上紫侠仙子的理由时,两人的争论。
爱需要理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