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区法官巧用“情感攻势”破解执行难

摘 要

  □ 本报记者 雷 健 □ 本报通讯员 刘盛雄 陈 键 穷尽一切执行手段,采取了“限高令”“列入失信名单”“数次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案件始终无法执结。不久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 本报记者 雷 健

□ 本报通讯员 刘盛雄

陈 键

穷尽一切执行手段,采取了“限高令”“列入失信名单”“数次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案件始终无法执结。不久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运用“情感攻势”,让这宗历时20年的执行“骨头案”得以化解。

据介绍,被告谢某原是某砖厂的合伙人,上世纪90年代,他与其他合伙人拆伙后,为寻觅新合伙人,联系到好友汤某。很快,两人一拍即合,汤某以14万元入伙砖厂,双方各占50%的份额,共同经营。

可惜事与愿违,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因理念不同而矛盾不断,3年后砖厂停产。生意上的失败也令谢某、汤某这对好友心生嫌隙。随着双方矛盾日益尖锐,汤某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谢某告上法庭。2000年5月,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谢某向汤某归还各项费用约7.5万元。

“自觉吃了哑巴亏”的谢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从2000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一直到2020年,案件执行历时20年。随着利息和迟延履行费用增加,谢某应还款项已从当初的7.5万元累计到32.5万元。

“几乎采取了所有措施,依然面临执行难的问题。”黄顺明已是该案的第五任执行法官。今年1月,借着汤某到法院提交案件资料的间隙,黄顺明和他唠起了家常。聊到案件的执行情况时,汤某说:“执行20年了,我与谢某也因此事断交,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黄顺明敏锐地察觉到,汤某对谢某的抵触情绪已明显软化,遂果断采取“情感攻势”,向汤某、谢某打起了“感情牌”。

“双方都有和解意愿,事情就好办了。”黄顺明一鼓作气,向谢某的家人耐心解释法律,动员他们为“有意和解、无力偿还”的谢某出资出力。

谢某、汤某终于达成执行和解,汤某自愿放弃近18万元的利息和迟延履行费用,谢某由女婿代为向汤某支付欠款及利息14.5万元。

qyang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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