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莫让网络空间成为个人情绪的“宣泄

摘 要

  8月19日,西安网民张某利用微博用户发布大量辱国、辱军、辱民等不当言论,引起广泛关注,带来恶劣影响,西安网警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并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

8月19日,西安网民张某利用微博用户发布大量辱国、辱军、辱民等不当言论,引起广泛关注,带来恶劣影响,西安网警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并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所发表的内容负责”。诚然,网络空间给每个人提供更多表达言论的平台,但也不能“张口就来”,把网络空间当成自身情绪的“宣泄场”。

当下,互联网正在重塑着人们的生活方式,闲暇之余刷刷抖音、上上微博、逛逛论坛,与现实空间生活交互辉映、互为补充,让大众生活更加便利、更加美好。然而,网络犹如“一柄双刃剑”,自由、开放、包容的空间也带来了网络暴力、谣言炒作、垃圾信息等难以根除的“顽疾”,令人不堪其扰、成为治理之痛。张某为何恶语相击不得而知,但是恣意、肆意、随意的“任性行为”,与现实之中的犯罪何异?

对网络空间的整治清理成为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然而网络暴力语言仍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方面:由于言论的自由和网络的虚拟性让部分网民更加肆无忌惮,以为穿个“马甲”便可穿梭其中、横冲直撞,观点表达恣意而为。网络犯罪成本不足以对其形成有效震慑,对许多网民网络用语不当的处理方式停留在批评教育阶段。对网民的宣传引导还没有形成每个公民的行动自觉,特别是一些薄弱环节往往也会被少部分人钻空子。

实质上,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网络空间不能成为“治理飞地”,必须纳入到治理体系中统筹考虑。政府、平台、个人等主体应该各负其责、协同发力,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能,加大对网络暴力的宣传引导和依法打击力度,同时加快细分领域的法律法规研究出台,譬如网络隐私、信用信息管理、网络安全审查等,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平台要强化行业自律,通过技术手段、筛查机制、动态监管等方式,在充分保障大众言论自由的同时,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职能。个人也要培养法律和道德意识,做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共同营造良好网络语言环境。

同时,也要认识到某些网络语言暴力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有的可能是现实利益受损,以求在网络空间“一吐为快”;有的可能在实际生活中诉求无法满足,在网络上谋求解决之道;还有的可能工作、生活或者情感上的不如意,跑到虚拟空间寻求“心理安慰”,等等。不管何种原因,网络语言暴力治标在“线上”,治本则在“线下”,应该更多观照现实、关注民生,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充分吸收“枫桥经验”,以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为治理重点,更大力度解决群众各类诉求,把群众诉求更多导向自治法治德治的轨道上来,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如此,网民的语言暴力便能减少很多。

畏法度者最快活,守规矩者最自由。网络空间的治理既要立规矩,又要知敬畏,既要严之以法,又要观照现实,唯有坚持不懈施之以“良法善治”,网络空间一定更加“天朗气清”。

来源:荆楚网

作者:夏严亮(武汉江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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