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凌晨0时6分许,湖里交警大队江头中队民警王德秦于嘉禾路吕厝路口进行夜查整治时拦查下一部白色小型轿车。
当车窗摇下时,驾驶人吴某煌脸色通红,浑身酒气,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民警怀疑其涉嫌酒驾,当要求配合呼气酒精检测时,吴某某百般懊恼,直呼“出门时老婆千叮万嘱不要酒驾,这可咋办!”
但因情绪激动,对民警的询问表现得十分不配合,民警对其进行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也是连连失败。后经过民警耐心劝导,吴某某情绪才逐渐稳定下来。经检测,吴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117mg/100ml,抽血血液样本检测值为143.2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吴某某向民警交代,7日晚10时许,自己与朋友前往吕岭路一家大排档就餐,期间喝了10瓶啤酒,出门前妻子再三叮嘱如有喝酒必须叫代驾,但自己并没有把妻子的话放在心上,散场时自己便驾驶车出发,侥幸认为自己不会被交警发现,但被民警查处的那一刻后悔也来不及了。
吴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
海都记者 |蔡嘉雯 通讯员 娇轩
值班编辑 |蔡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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