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亲自督战,严查!|醉驾|违法|酒驾|驾驶员

摘 要

  今年是“醉驾入刑”十周年,为确保广大群众平安出行,有效助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6月28日晚,江西大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

今年是“醉驾入刑”十周年,为确保广大群众平安出行,有效助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6月28日晚,江西大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 全体参战民(辅)警在辖区重要路口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酒驾、醉驾、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处,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大余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吴德权高度重视,在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长魏国强的陪同下来到酒驾整治现场靠前指导,亲自参战。并要求各警种联动响应,坚持路面管控,落实各项勤务措施,严查严控重点交通违法,为建党一百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领导亲自督战






△城区、县乡道路全覆盖

与此同时,执勤民警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驾驶人与骑乘人员的劝导力度,倡导大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有效促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



统一行动期间,大队共检查过往车辆204余辆次,查处酒驾8起,不佩戴安全头盔20起,驾驶员不系安全带3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8起。

以下行为都是酒驾

千万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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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四: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五: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科普一下酒驾醉驾的成本

为了“几口酒”

到底付出了些什么

希望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啊!


酒驾醉驾的成本真的巨大

生活如此美好

何必因一杯酒而放弃远方

今年是醉驾入刑十周年

不论是聚餐还是应酬

记得提醒身边的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接下来

大余公安交警将继续秉持

对酒驾醉驾“零容忍”的态度

持续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希望大家都能做个平安“驶”者

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醉驾

共同创建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qyang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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