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健康码是以居民或者返工返岗人员申报的健康数据为基础,个人通过移动端在线申报,经后台自动审核生成的二维码,可作为个人健康信息的电子凭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疫情防控期间我区返工、返岗、复学等人员安全健康返岗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广西健康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设广西健康码系统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公安厅牵头,自治区信息中心、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前建成广西健康码系统,整合接入扫码抗疫情小程序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现有的健康码或扫码防控应用,实现全区统一的健康码机制。各级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健康码系统,对已建有健康码系统的,要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接入广西健康码系统;对未建设健康码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广西健康码系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广西健康码要在2020 年 3 月底前接入国家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实现全国互信互认。
二、加快推进疫情数据共享自治区公安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和南宁海关、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按照《广西健康码数据需求表》加快归集相关疫情数据,于2020 年 3 月 5 日前以库表、接口方式挂载到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根据疫情需要,教育、综治、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疫情数据。通过广西健康码系统生成的健康码等相关数据要实时推送至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动态更新,为全国互信互认提供支撑。在确保疫情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以 API、H5 等形式对外提供广西健康码数据服务,广西各行业及公众平台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防联控工作组提出健康码数据共享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调用。
三、加快推广应用健康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根据疫情防控 形势灵活利用健康码有效规范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 作,于2020年3月6日前在本辖区范围内推广应用广西健康码,积极引导社区、小区、乡村、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和商超等使用,动态掌握所管辖人员情况;根据健康码信息,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支撑疫情防控,做好复工管控,有序恢复经济社会运转秩序;根据业务需要产生新的疫情防控场景,及时上报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进行统一功能扩展完善。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联防联控组要指导各市、县推广广西健康码系统,及时响应健康码推广应用反馈意见,及时完善系统各项功能。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积极引导群众在各类公共场所出入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配合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出示健康码。针对手机未普及的老幼人群等特殊情况,可由监护人代申领,或采取传统防控措施做好疫情管理,确保各类群众的便利出行。
四、加强数据安全与保密工作在开展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数据被窃取、泄漏。数据使用机构要对数据安全负责,不得擅自公开相关人员个人信息,不得用于疫情防控以外的其他目的。数据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防联控组。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市、县(市、区)级建立由公安、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教育、药品监管、文化旅游、大数据管理、通信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健康码推广使用工作专班,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前将本级工作专班名单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jzl@gxi.gov.cn。
(二)加大宣传推广。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主要在返工返岗、出桂入桂、出境入境、出差、复学及旅游等人员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小区、单位、学校、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和商超等场所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防联控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刘星宇 17687508027
梁惠民 17707712279
周 彪 18977141709
满彦星 18077785105
邮 箱:sjzl@gxi.gov.cn
附件:1.广西健康码数据需求表
2.广西健康码规则说明
2020 年 3 月 5 日
来源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