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记者 孙欢)今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开始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
记者注意到,在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法案。2020年6月1日开始施行,而这短短半年,正是新冠肺炎在国内爆发的时间。
“和《传染病防治法》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被称为基本法,因为其从总体上概括了国民健康的多个方面,就像一棵树木有了根,今后才会长出更多的枝叶来。”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律师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在基本制度方面,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该法还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控、妇幼健康服务、院前急救、精神卫生等体系、制度。
展曙光律师指出,基本法主要规定了健康领域的基本问题,该法中更多强调了国家责任,以往在健康方面,法律较为零散,该法的确立,在法律层面对国家在健康事业的投入提出了要求。同时对于各地方政府具体落实也提出了要求。
记者注意到,在基本法开始施行之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已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深入宣传学习,长期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基本法融入了多项医改成果,如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等。
为积极应对当前慢病负担重、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等突出健康问题,该法将“健康促进”专辟一章,明确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
另外,该法也对暴力伤医等群众关切作出回应。比如,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编辑:孙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