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的健康投资文化培育”网络会议召开

摘 要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卫思谕)近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举办“新规下的健康投资文化培育”网络视频会议。随着资管新规及相关细则出台,资管行业面临“打破刚兑、回归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卫思谕)近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举办“新规下的健康投资文化培育”网络视频会议。随着资管新规及相关细则出台,资管行业面临“打破刚兑、回归本源”的转型,转型过程需要投资者的共情和配合,需要形成和建立新的健康成熟的投资文化。与会学者围绕“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要义、如何引导投资者同行业一道回归本源等主题展开深入讨论。

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认为,资产管理业务中始终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能够让投资者在市场上的理念更端正、行为更理性、操作更规范。投资者仅仅是市场主体的一个方面、是市场组成的一个部分,培育健康的投资文化,除了规范投资者的理念和行为外,监管机构对市场的认知是否充分、监管操作是否规范、监管法规是否合理;资管业务的从业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合格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业务水准,是否依法依规操作等都至关重要。如果这部分工作没有做好,去要求投资者理解打破刚兑是说不通的。

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强调,要树立投资者是自己财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中国是一个以公有制为主的国家,投资者的这一理念非常欠缺。往往是获得收益的时候从来不会去说,一旦出现了风险就会来找政府、找金融机构,这个情况导致了很多金融问题和金融风险的出现。此外,对投资者进行教育最有效的方式是市场,投资者只有在投资实践当中体会到风险、认识到风险,才能够汲取教训。过去对很多风险事件采取刚兑的方式掩盖,恰恰让投资者失去了在风险中提高识别能力的机会。对投资者教育的研究,应更多地从研究司法实践过程中,研究几次风险处置过程中、研究投资者“闹事”的案例中,发掘投资者的认知缺陷,并有针对性的加强教育。同时,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也需要在这些风险实践当中看到具体做法上存在的不足。

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认为,首先应明确现在的投资者教育当中存在什么问题?我们开展投资者教育是要解决什么问题?在思考这些问题时,金融工作者要放下所在部门的概念,从投资人的角度进行思考,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第二,应站在比较大的视角看投资者教育。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是一个整体的环境,如果只定义在资管新规下的投资者教育可能有点偏窄。第三,对于投资者的层次之分也要有全方面的考虑,把层次概念分清楚。比如,不能单纯地把超过一定年龄的投资者划分到高风险产品销售的禁止名单中,还需要根据财产关系等因素来判断。此外,不能把对风险的判断完全等同于投资者素质的判断,金融总是伴随着风险,不能说既要打破刚兑,又不容许风险的存在。

人民银行消保局副局长尹优平提出,一是要准确界定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投资者的范围,二是要厘清健康投资文化的概念。目前国内对金融消费者的范围界定已经形成一些基本共识,但在金融投资者是否纳入金融消费者范畴上产生了分歧。一方面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内涵并不互斥;另一方面是否盈利不能作为金融消费者界定的依据。因此,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界定要坚持“两个需要、三个覆盖”。我国应当按照金融法制发展需要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合理界定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做到在保护对象上覆盖所有金融活动中的弱势群体,在规范对象上覆盖所有金融机构,在保护范围上覆盖所有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健康的投资文化是培养一种敬畏市场规律、敬畏专业精神、敬畏风险理念的文化。具有良好素养的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稳定的基石,培育健康成熟的投资文化是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的支柱。投资者教育要树立两个方面的意识,一是坚持以客户、消费者或投资者为中心,倡导“金融为民,教育为先”的理念;二是坚持科技赋能,树立负责任的金融理念。

银保监会原信托部主任、东方资产总裁邓智毅认为,投资文化背后很重要的是理念。中国的消保理解和投资文化目前有了很大发展,但整体上还是比较零散和分散,理论相对欠缺。同时要注意理论背后相应的制度,注重国别特色。投资者文化的培育离不开时代。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是一个分割的市场,在这个分割的市场下如何做好投资者教育挑战很大。在文化的背后是理念,理念的背后是理论,理论的背后有制度,制度的背后还要看到时代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认为,健康成熟的投资文化的培育,一方面需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投资者做出不同的考虑,另一方面对机构投资者也很重要。既往的法律诉讼和争议显示,即使是机构投资者,对于投资风险的承担也并非完全接受。比如在私募基金领域大行其道的对赌协议,包括估值调整时要求被投资公司给予现金补偿,或者在被投资企业上市失败后要求公司以固定利息回购股份等,都反映出PE/VC并未真正与被投资企业同担风险,各类明股实债的安排也是如此。同时她补充,投资者一方面需要承担市场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法律提供的机制来应对管理人履职不当的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方面,投资者教育的另外一个群体是法律圈,最高法院在建立金融服务的基本的法律关系时还存在一些误解。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王娴认为,投资者教育的根本是保本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过渡的法律问题,而我国还没有从法律层面将不同机构发行的产品进行统一,这可能是投资者教育的一个障碍。从监管层面,她认为,监管的统一可能是未来的方向。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李建军表示,在资管领域,金融的功能主要还是守护财产安全,投资者和机构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健康的投资文化的培育应是一个整体价值形成的过程。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教授李建勇认为,在资管新规条件下,投资者教育更多的是让客户提高风险意识。

基金业协会秘书长陈春艳表示,投资者教育中的风险识别也很重要,要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提升金融知识水平,比如使投资意识到哪些是欺诈、哪些是不合法的产品等。中国国债协会会长、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孙晓霞表示,健康投资文化的培育涉及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市场、社会与投资者的共同参与,各方的联动尤为重要。

工商银行个金部高级专家陶仲伟表示,资管行业的转型需要资产和负债的同时转型,需要站在统一的角度统一考量。负债的背后是客户,提高客户对新规产品的接受程度是资管行业转型的重中之重。投资者教育需要借助风险事件来达成。在打破刚兑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事件,监管部门可以对销售机构有一定的容忍度。同时她还强调,不能认为公募基金出现损失不用赔客户,就是最好的资管产品。资管业务与投资者教育的核心是保护投资者,绑定投资者和机构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

招银理财总裁汪涛认为,要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服务理念,不断完善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的营销和服务体系,构建标准化、具有竞争力的线上、线下投资者的引导和服务范式,逐渐持续投入渠道支持;同时要结合业务开展,提高创新服务能力。在服务内容方面,从理财子公司角度,要贯穿产品的前、中、后三个全生命周期,对客户进行全方位覆盖。对内,一是做好的销售队伍的培训;二是加大母行与支行、客户的交流;三是运用母行智能支持工具、智能画像、智能推送专业资讯,通过机器人强化客户对财务规划和产品的理解。对外,要对内容要细分,从不同的主题和内容切入对投资者的教育。

民生银行私人银行部总裁孔庆龙认为,在投资者教育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在制度层面对金融机构的责任进行明确,明确金融机构在不同产品中的边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产品层面丰富投资者教育相关的线上音视频内容;在客户层面打通各产品的投资者画像。金融机构在内部机制设计上不能过于突出销售文化。

建设银行财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梅雨方认为,最重要的是在风险政策偏好和风险文化下建立合适的制度;其次是对客户的细分和认知,通过相应的手段将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展示给客户;第三是团队的培训以及系统建设。

东方红资管总经理任莉认为,资产管理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为投资者赚到钱。投资研究是创造价值,投资服务、客户陪伴是实现价值,必须“两条腿”并行。在投资者引导与陪伴中,有以下几点比较困难,一是客户的痛点永远都避免不了,比如客户总是追涨杀跌。二是机制上的缺陷,比如整个行业大家拼净值、比规模。三是存在盲点,大部分客户买理财产品都对“风险自担、买者自负”忽略不计。任莉认为,转型就是要扫盲,扫盲后再解决痛点、难点。她同时认为,监管部门在鼓励长期资金引入、监管导向带来的理财环境和投资环境的改善特别有意义。

摩根资产管理(中国)副总经理雷宇表示,美国的监管体系是基于投资者和投资顾问之间的信义关系而建立,强调审慎和忠实。同时,投资顾问与客户是一个长期的陪伴关系,其对客户金融知识的普及和生命周期的陪伴也是长期的。摩根资管在投资者教育方面的经验是市场策略团队不受制于销售和产品,而是从机构角度贴近客户,给客户持续地提供不以销售为导向的市场与金融知识。

富达国际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李少杰阐述了投资者教育的四点原则。一是通俗易懂,如富达在全球推出了一系列以储蓄、退休、教育、购房为背景的储蓄与计划工具,相应的准则简单明了,并配合计算器,便于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理解和决策。二是与目标受众的相关性。三是基于研究的投资者教育。四是有长期性。

中融信托总监王强表示,在投资者教育的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投资者还没有真正树立起“买者自负”的观念。二是部分财富顾问为了扩大销售业绩,没有做到完全的“卖者尽责”,很难要求投资者“买者自负”。三是个别投资者在产生纠纷后,不习惯通过司法、仲裁调节等法律途径维权。

qyang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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