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进一步推进“滨州健康码” 推广应用!落

摘 要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3月2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滨州健康码”推广应用的公告》,要求进一步推广使用好“滨州健康码”,做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3月2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滨州健康码”推广应用的公告》,要求进一步推广使用好“滨州健康码”,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化疫情防控。《公告》强调,各县(市、区)疫情处置指挥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滨州健康码”推广使用情况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对各类公共场所核验“滨州健康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滨州健康码”核验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进一步推进“滨州健康码”

推广应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广使用好“滨州健康码”,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现公告如下: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机构、药店、金融经营网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实行入口单向“扫码+测温”,体温正常的“绿码”人员可通行,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

二、居民小区或村居实行入口“扫码+测温”,出口“亮码+测温”,体温正常的绿码人员可通行,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

三、14天内专车、专列接回或自驾返回滨州的人员,须提前申领“滨州健康码”,按绿、黄、红码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四、红码、黄码人员以及14天内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出入滨州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服从当地疫情处置相关规定。

五、全市各社区(村)要在小区或其他人员聚集场所设置“滨州健康码”使用说明;各社区(村)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可依托业主微信群、QQ群等渠道发布“滨州健康码”使用说明,组织本辖区居民进行申领。

六、各类公共场所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经营者),是实施“滨州健康码”核验的责任单位(人),凡未申领“滨州健康码”的人员不得出入公共场所。所有应用场所必须严格进行验证通行,核验员扫码登记信息将对出入人员健康码状态产生影响,各核验员一定要高度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测温并如实登记。

七、各县(市、区)疫情处置指挥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滨州健康码”推广使用情况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对各类公共场所核验“滨州健康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滨州健康码”核验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在“滨州健康码”管理使用过程中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九、全体“滨州健康码”申报对象要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惩处。

十、对于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小孩及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领到健康码的人群,可凭其他有效手段登记信息,经测温后正常通行。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qyang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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