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新侨乡发展大局,拓展涉未检察工作的宽度和深度,构筑“从实落实、从细拓展、从优推进、从稳开展”四位一体的未成年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夯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基础。
从实落实宽严相济政策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注重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2021年上半年,明溪县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6人,作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所有未成年人案件涉及的矛盾纠纷均得以化解,作出不起诉后均未再次犯罪,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春风”化矛盾 一案双“锦旗”
完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机制,与公安、妇联等继续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机制,会签“一站式”办案文件3份,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充分使用,发挥实效。
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机制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等犯罪。五年来依法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7人。
从细拓展涉未刑执检察
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起诉阶段推行每案必查,对被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同步做好跟踪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必要的羁押。
检察官关爱羁押涉罪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建立健全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日常沟通和联系协作机制,依托现有驻所检察室开展监督检察工作。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驻看守所干警将在押的未成年人日常监管情况、重大事项和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及时了解到在押未成年人情况,依法保护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开展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关混押问题专项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确保对在押未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从优推进涉未民事检察
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
强化监护缺失干预,积极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针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问题,本院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失足孩子严加管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督促教育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将家庭教育摆在第一位,为孩子树立勤劳、积极、踏实的榜样,并教会孩子正当的谋生技能,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有效避免孩子与不良社会青年的来往、净化朋友圈,引导孩子与他人友善沟通、交流、交往,让家成为孩子最温暖的港湾。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机制,在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职、修复亲子关系、助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及社会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效,2020年以来本院已实现督促监护率100%。
从稳开展涉未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办案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涉及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会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办理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以及其他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依法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依法运用检察建议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其他检察建议3份,邀请县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等多13家部门召开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大会,推动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酒吧、KTV、网吧、超市、彩票点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推进行业治理。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治理前 治理后
注重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联合13个部门会签了15份未成年人保护文件,织密未成年人保护“部门网”、“社会网”、“制度网”。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今后,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凝聚四大检察力量,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 稿:明溪县检察院
编 辑:林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