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行为指南|肺炎

摘 要

  疫情防控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行为指南 一、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居家生活中)减少与家人直接接触,非必要不外出,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得离开义乌市域范围,确需离开义乌的须向社


疫情防控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行为指南

一、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居家生活中)减少与家人直接接触,非必要不外出,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得离开义乌市域范围,确需离开义乌的须向社区(村)提前报备行程。

二、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与他人拼车。

三、不去人群聚集、人流量大的地方,不探亲访友、不堂食。不得参加会展、旅游、聚餐、聚会、现场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酒吧(KTV)、各类市场、商场、超市、场馆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

四、提倡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远程办公、居家办公。需前往工作场所的,须向单位报告,错时上下班,限定活动范围,工作期间设立单独场所并不得与他人接触,不在使用集中式空调的场所办公,不进入单位食堂就餐。

五、在义无固定居所的人员,由首次实施管控政策的镇街联系落实住宿问题。

六、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每日做好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记录,定时向管控责任人反馈健康状况。期满至综合服务点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七、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改变或丧失、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网格、社区(村)、单位报告,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乘坐镇街转运车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

八、对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并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拘留。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吴攸 责编:张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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