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网讯(全媒体记者黄智微)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的生命,是个人立身的根本。近年来,资阳市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维护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7月2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安岳县一消费者王女士与某产后恢复中心签订了一份产后打造计划,并缴纳了6000元预付款作为诚意金,当王女士到店消费时却被告知该店已换了老板,只能退回3000元诚意金。王女士在向安岳县消委会投诉后,追回6000元诚意金。
7月20日,安岳县消费者王女士来到安岳县消委会投诉称,年初王女士刚刚生了小孩,与安岳县某产后恢复中心签订了一份产后打造计划,已完成了产后恢复合约项目,根据合约还需进一步打造,并赠送了王女士13个项目,王女士缴纳了6000元预付款作为诚意金。期间,由于王女士外出打工,没有到店完成产后计划,现在回来后准备去继续做完恢复项目,被告知该店已换了老板,原先交的6000元诚意金是交给原来的老板李某的,所以现在店里不能为王女士提供服务。王女士找到原来的老板李某要求全额退款6000元,李某称“自己是与人合伙经营,只能退本人的3000元,其他的我不管!”
接到投诉后,安岳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该产后恢复中心工商注册登记情况,确认该中心负责人登记的就是李某。根据查询情况,消委会工作人员当即致电原经营者李某,要求把王女士所交诚意金6000元全额退还。李某仍表示:“我们是合伙的,我只把我那份3000元退给她,剩余的需去找另一个合伙人要!”
随后,安岳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将工商登记查询情况向经营者进行了通报,并耐心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等有关规定。
经宣传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当即通过微信将余款3000元转给了消费者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