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埋因子,福建罗源法院法官调解止纷争

摘 要

  婚前隐瞒埋因子,福建罗源法院法官调解止纷争发布时间:2021-05-08 15:50 星期六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郭茹洁 妻子婚前隐瞒身体实况,丈夫婚后失

婚前隐瞒埋因子,福建罗源法院法官调解止纷争发布时间:2021-05-08 15:50 星期六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郭茹洁

妻子婚前隐瞒身体实况,丈夫婚后失望起诉引争端。2019年,兰某斌与兰某琴经人介绍认识,经过短暂交往,双方于2020年2月订婚,订婚当天,兰某斌依据当地风俗习惯给予兰某琴193000元及金饰作为彩礼。在双方举办婚礼前半个月,兰某斌才得知兰某琴曾因宫外孕导致左侧输卵管切除,他虽对兰某琴的欺瞒行为有所不满,但考虑到双方已经订婚,而且一侧输卵管切除仍有机会自然受孕,故双方于2020年5月24日如期举办婚礼,随后于2020年6月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不久,兰某琴主动提出要去做“试管婴儿”。正是在进行人工生育辅助的过程中,兰某斌得知了一个“晴天霹雳”:兰某琴因两次宫外孕的经历,左侧输卵管切除、右侧输卵管切开,现基本无法成功受孕。之后,夫妻俩的关系逐渐恶化,兰某斌于2021年1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为由要求依法准予其与兰某琴离婚,并要求兰某琴返还彩礼193000元。

因本案系涉畲涉妇女权益案件,为妥善处理本案,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立即开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绿色通道,由老、中、青三位女性法官组成调解团队,对该案进行调解。在倾听双方陈述事实后,法官发现女方虽隐瞒输卵管切除及切开的事实,但其主观上积极配合进行人工生育辅助,这些事实证实其有生育意愿,只是由于之前宫外孕手术对其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受孕机率较低。而就男方方面,女方生育功能欠缺,侵害了其生育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让其难以接受事实,提出离婚诉请亦属人之常情。

鉴于双方对婚姻是否维系的态度不一致,法官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对婚姻存续的可能性、现状等进行分析,并耐心向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对于彩礼返仍然存在分歧。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8万元,女方则仅同意至多返还男方2万元。鉴于此,法官耐心地向兰某琴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根据该规定其与兰某斌从结婚到关系破裂仅半年左右,因此彩礼应当适当予以返还。此外,在了解到女方目前经济生活困难,无力一次性返还彩礼之情况,法官积极与男方沟通适当减少要求返还的彩礼数额。最终双方相互做让步,达成调解协议,由女方一年内分三期返还男方6万元彩礼。

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通过双方相互信任予以维系。在男女双方相互交往过程中,应坦诚相待,避免为以后的婚姻生活埋下不和谐的因子。

责任编辑:张小军8500064
qyangluo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登录账号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