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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3月28日18时至29日18时,我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报告147例,其中男性82例,女性65例;治愈出院144例,病亡3例。
3月28日18时至29日18时,我市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26例(中国籍202例、菲律宾籍8例、美国籍3例、乌克兰籍3例、法国籍2例、委内瑞拉籍2例、波兰籍2例、乌兹别克斯坦籍1例、俄罗斯籍1例、哈萨克斯坦籍1例、立陶宛籍1例),治愈出院212例,在院14例(其中轻型6例,普通型8例)。
我市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累计180例(境外输入175例),尚在医学观察12例(均为境外输入)、解除医学观察141例、转为确诊病例27例。
经市专家组讨论,第204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符合出院标准,于今日从海河医院出院,转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截至目前,全市无现存疑似病例,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12045人,尚有38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何时可接种疫苗?答案来了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附条件批准上市的3个灭活疫苗和腺病毒载体疫苗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结果显示,疫苗保护效力均达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产品特性》推荐的指标要求。临床试验和紧急使用阶段及前期重点人群较大规模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表明,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良好。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Ⅱ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
基于我国获批疫苗的临床试验研究数据和新冠肺炎的流行病学特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组起草了本指南,并经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指南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使用。
一、疫苗种类
(一)灭活疫苗。
附条件批准上市的3个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产品分别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其原理是使用非洲绿猴肾(Vero)细胞进行病毒培养扩增,经β丙内酯灭活病毒,保留抗原成分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
(二)腺病毒载体疫苗。
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腺病毒载体疫苗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康希诺)生产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其原理是将新冠病毒的刺突糖蛋白(S蛋白)基因重组到复制缺陷型的人5型腺病毒基因内,基因重组腺病毒在体内表达新冠病毒S蛋白抗原,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
(三)重组亚单位疫苗。
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亚单位疫苗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其原理是将新冠病毒S蛋白受体结合区(RBD)基因重组到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基因内,在体外表达形成RBD二聚体,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
二、推荐免疫程序
(一)适用对象。
18周岁及以上人群。
(二)接种剂次和间隔。
1.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 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接种1剂。
3.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 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三)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
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迟种补种。
对2剂或3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21天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二)加强免疫。
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
(三)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四)不同疫苗产品替换。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五)新冠病毒感染及抗体筛查。
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六)接种禁忌。
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本指南对说明书中所列部分接种禁忌或慎用人群,参照下述特定人群接种建议执行。
四、特定人群接种建议
(一)60岁及以上人群。
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二)18岁以下人群。
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
(三)慢性病人群。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四)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
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上述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五)免疫功能受损人群。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六)既往新冠患者或感染者。
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五、其他事项
随着更多新冠病毒疫苗的获批使用、疫苗临床研究数据的不断完善以及疫苗上市后监测和评价数据的增加,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新冠病毒变异加速,影响国产疫苗有效性吗?回应来了!
近日,广东、山东等地相继报告发现新冠病毒突变株。世卫组织预计,未来会出现更多变异。公众高度关注:新冠病毒若加速变异,会对我国自研疫苗产生多大影响?有效性会下降吗?中国是否已经开展新一轮针对突变株的疫苗研发?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内权威专家。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副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军志表示:“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新冠病毒的变异株对我国附条件上市的新冠疫苗保护率产生明显影响。但病毒长期传播可能会产生多个突变的积累,而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影响疫苗保护力的风险,这个风险是存在的。”
应对病毒变异,国家一方面需要密切监测,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疫苗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新一代疫苗研发。这样,“一旦出现病毒变异引起疫苗免疫效果消失或者大幅度降低的情况,就能够在最短时间研发出针对变异株的疫苗,这是非常关键的。”王军志说。
目前多个中国疫苗生产企业和研发团队都已部署了针对变异病毒的研发。
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副总裁张云涛在28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两款灭活疫苗,利用在国内和海外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后的血清,对包括在南非发现的和在英国发现的毒株,还有国内不同地区、不同流行区发现的10多个毒株进行了交叉综合试验,结果显示,两款灭活疫苗产生的中和抗体对这些毒株都有很好的中和作用,“目前在巴西、津巴布韦发现的毒株我们正在进行中和试验监测,我们在持续推进变异株疫苗研发”。
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卫东介绍,为了防患于未然,目前公司已经启动变异株的疫苗研究。未来,若病毒变异加速到一定程度,一种可能是在现有疫苗基础上增加一个变异株的抗原构成,变为二价疫苗;另一种可能是,在注射现在疫苗的两针之后,再注射一针针对新变异毒株的加强针。“过去一年,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研发审批流程基本已经理顺,与此前相比,针对变异毒株的研发周期会更短,效率会更高。”尹卫东说。
中国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陈薇院士团队在腺病毒载体疫苗附条件上市后持续追踪着疫苗的安全性反馈,也在跟踪疫苗对新出现变异株的有效性。“我们在分析变异株的数据,用试验验证它们对现有疫苗的交叉反应作用,也早已启动针对变异株的疫苗研发。这个疫苗不一定用得上,但宁愿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陈薇说。
对于公众,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世界卫生组织疫苗研发委员会顾问邵一鸣等业内专家再次提示并呼吁,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主要流行地区的毒株变异仍未超出可控范围,因此世界各国应尽快大规模接种疫苗,构建起更强大的群体免疫屏障,同时也可以降低病毒变异的速度,最终尽早遏制住疫情。
最新 | 育龄期、哺乳期女性能接种新冠疫苗吗?天津权威解答
育龄期女性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接种后发现怀孕怎么办?
哺乳期女性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刚刚
@健康天津再次发布
天津市新冠疫苗接种问答
对这些问题作出权威解答
1.目前我国的新冠疫苗有哪几种?
答:我国目前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疫苗获批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按疫苗生产技术路线可分为3种,分别为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生产的腺病毒载体疫苗以及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亚单位疫苗。
2.天津市目前使用的是哪种新冠疫苗?
答:目前天津市使用的新冠疫苗是灭活疫苗。此类疫苗是通过化学方法使新冠病毒失去感染性和复制力,同时保留能引起人体免疫应答能力而制备成的疫苗。后续本市将根据疫苗上市和供应情况随时调整疫苗使用品种。
3.新冠疫苗保护的持久性有多长?
答:目前新冠疫苗刚获批上市使用,因此免疫持久性仍在持续观察中。
4.接种新冠疫苗对病毒变异或
其他国家毒株也有效果吗?
答:从全球对新冠病毒变异的监测情况看,目前尚无证据证明某些国家的病毒变异会使现有的新冠疫苗失效。
5.新冠疫苗实施接种的人群范围?
答:目前正全面开展18岁以上人群接种,对符合接种条件的18-59岁人群应接尽接,优先接种职业暴露风险较高和疾病传播风险较高的人群。
6.新冠疫苗接种是免费吗?
答:是。新冠疫苗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免费接种政策。
7.在哪里接种新冠疫苗?
答:本市设置了300余家新冠疫苗接种点,一般设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详细信息请关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和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以及“健康天津”、“天津疾控”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8.接种新冠疫苗如何预约?
答:有工作单位的目标人群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安排接种;没有工作单位的目标人群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安排到辖区接种单位有序接种。具体情况可咨询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9.有哪些情况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答: 根据国家下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以下人群暂不列入接种范围:(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6)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10.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
慢性胃炎等慢性疾病
能否接种新冠疫苗?
答:慢性疾病如果通过治疗处于稳定状态,血压、血糖、血脂等实验室指标控制稳定,可以接种。
11.注射过免疫球蛋白可以接种
新冠疫苗吗?
答: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12.新冠疫苗是否可以与流感、
HPV、带状疱疹、狂犬病等
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答: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13. 接种新冠疫苗前要准备什么?
答:(1)带好身份证和口罩;(2)接种时带接种证;(3)接种当天穿着可以露出上臂三角肌的上衣;(4)充分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疾病史、既往有无疫苗反应等情况,方便接种时如实向医生告知。
14.接种新冠疫苗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
15.接种新冠疫苗后有什么常见不良反应?
答:接种疫苗后发生局部不良反应以接种部位疼痛为主,还包括局部瘙痒、肿胀、硬结和红晕等,全身不良反应以疲劳乏力为主,还包括发热、肌肉痛、头痛、咳嗽、腹泻、恶心、厌食和过敏等。
16.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
答:回家后如出现身体不适,可通过知情同意书上的联系方式咨询接种点医生,必要时及时就医。
17.接种新冠疫苗后会导致核酸检测呈阳性吗?
答:不会。目前上市使用的新冠疫苗成份中均不含活性新冠病毒,故不会因接种疫苗导致患新冠肺炎,也不会因接种疫苗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18.接种新冠疫苗后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
是否能认为本次接种疫苗没有效果或者需要再次接种?
答:不能。接种后不建议将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对于尚未具备中和抗体检测条件的机构,采用一般方法(如灵敏度相对较低的胶体金、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方法)检测IgM、IgG,可能会显示阴性,这不一定代表未产生免疫应答。
19.接种新冠疫苗后还会得新冠肺炎吗?
答:有可能。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部分人接种后仍有感染或发病的可能。
20.新冠疫苗是否需要像流感疫苗一样每年接种一次?
答:流感疫苗是因为病毒变异,每年流行的亚型不同而进行调整。新冠疫苗仍需持续观察,基于目前研究数据,完成全程接种后暂不需要进行加强免疫。
21.接种新冠疫苗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防护是否还需要?
答:需要。接种新冠疫苗后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疫苗的保护率达到100%。在当前群体免疫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即使接种了疫苗,防护措施仍然不能减,以更好地保障大家的安全。
22.接种新冠疫苗能替代核酸检测吗?
答:不能。接种新冠疫苗可以降低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或减少重症病例发生率,但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部分人接种后仍有感染或发病的可能。综合考虑疫苗保护效果、预防感染、阻断疾病传播的能力等因素,人群免疫屏障尚未建立,接种新冠疫苗不能替代核酸检测。
23.在天津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户口证明吗?
答:不需要。只要是适龄人群无论户籍是否在津,均可接种。但为保证全程接种,若在津时间不足2周,建议回居住地进行接种。
24.免疫功能有问题者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答: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虽然对于免疫功能受损的人群,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但综合评估此类人群的接种获益,仍建议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25.育龄期女性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接种后发现怀孕怎么办?
答:目前相关研究数据较少,暂不建议孕妇接种新冠疫苗。如果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采取特别的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26.有过敏性疾病或对青霉素等药物过敏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答:对疫苗成分过敏或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建议接种。对食物、花粉或青霉素等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处于过敏性疾病发作期,建议暂缓接种。具体情况请向接种医生咨询。
27.哺乳期女性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答: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 (如医务人员等)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哺乳期女性接种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28.之前有一些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比如哺乳期或备孕期女性、免疫功能受损者,为什么现在可以接种了?
答:随着疫苗上市后监测和评价数据的不断增加,同时基于既往对同类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国家综合评估此类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的获益及风险,及时调整疫苗接种的禁忌范围。随着更多新冠疫苗疫苗临床研究数据的不断完善,以及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受种对象范围将适时更新。
29.新冠疫苗需要打几针?
答:天津市目前使用的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次,间隔 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首剂接种完成后,3-8周内等待接种单位第二针接种的通知。
30.如果没能按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2剂次接种,还可以补种吗?
答:建议尽早补种。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21天完成2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31.接种的两剂次新冠疫苗必须要使用同一款的吗?
答:目前建议用同一个新冠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2.境外和港澳台侨人员如何接种新冠疫苗?
答:目前本市外事部门正在牵头研究制定以上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相关政策,随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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